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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江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被受予孕产妇和儿童保健规范门诊,雁荡镇被授予儿童保健规范门诊
2008-3-31 15:38:35
温州市卫生局下发了温卫医[2008]33号文件《关于确认2007年温州市级乡镇卫生院(社区卫生服务中心)妇幼保健规范门诊单位的通知》。此次通过了验收的孕产妇保健规范门诊共有8家,我市的清江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名列其中。儿童保健规范门诊共有15家,清江镇和雁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已通过验收。
发布者:洪建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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